|
张 武,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江苏新沂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工作。 1974年3月至1976年7月,利辛县程集公社下放知青;1976年7月至1978年8月,利辛县农机局副局长;1978年8月至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2年7月至1984年11月,省公安厅八处工作人员;1984年11月至1993年6月,省公安厅四处科员、副科长、科长;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省公安厅四处副处长;1995年6月至1997年5月,省公安厅四处处长(其间:1996.09—1996.11参加省委党校第22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1997年5月至1998年11月,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1998年11月至2001年12月,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助理巡视员;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省司法厅副厅长、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院长;2004年6月至今,省司法厅副厅长、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2215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