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新,男,汉族,1953年10月出生,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纪委委员,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主持省司法厅全面工作,分管省监狱管理局。 1970年8月至1972年1月,萧县王寨公社下放知青;1972年1月至1974年1月,巢湖铸造厂办事员;1974年1月至1984年1月,省公安厅一处办事员、副科长;1984年1月至1987年2月省公安厅一处二科科长(其间:1984.09—1986.07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干部专修部法律专业脱产学习);1987年2月至1991年9月,省公安厅一处副处长;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省公安厅一处处长;1992年7月1993年6月,省公安厅厅长助理(正处)兼一处处长;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省公安厅厅长助理(正处)、挂职任蚌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95年6月至2003年2月,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2月至2004年6月,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2004年6月至今,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551-2215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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