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皖法宣办〔2018〕9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2018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各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现下达2018年度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一、基本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部署。
2、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年活动。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列入2018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及《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制定本系统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职能开展本系统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
5、大力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6、深入开展本部门、本行业依法治理,开展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二、具体任务
省委办公厅:开展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法宣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省委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工作。对省委领导同志参加法宣工作的重大活动进行协调安排。
省委组织部:把法治教育纳入《2018-2022年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治素养纳入对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配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测试。
省委宣传部:把法治教育纳入“三下乡”、“新时代·新安徽”宣讲等大型活动中去;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重点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省委政法委:继续组织开展“安徽法治讲堂”系列讲座。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安徽专场活动和“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继续办好《安徽法学》杂志,推进“安徽法学文库”出版计划。组织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活动。
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 “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表彰,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省直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继续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考核。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积极、准确地宣传报道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办好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专刊和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协助常委会做好《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检查的相关工作,加强宪法学习宣传。
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普法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落实法官以案释法。开展庭审观摩、重大案件邀请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群众自愿旁听、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利用“两微一站”、“两报一刊”自媒体平台做好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三届“百姓心中好法官”、“法治微电影微视频”评选。发挥司法陈列与廉政法制教育基地的法治宣传平台作用。
省人民检察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开展旁听庭审、组织观摩庭、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继续发挥好《检察日报》记者站、省电视台记者站以及《检察之光》专刊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检察直播间》节目质量和普法效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依规办事,大力宣传宪法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安排。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开展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安徽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的修订过程,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法规宣传。
省教育厅:牵头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要求,遴选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和教师。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鼓励高校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研究生培养。继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12.4”学生晨读宪法活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活动、大学生暑期普法实践活动和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中小学法治课优秀教案评选等活动。
省科技厅:开展科学技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科技立法工作,做好《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加大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国家和省自主创新政策,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法律意识。
省公安厅: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整治“黄赌毒”“黑拐骗”等专项斗争和活动中,向特定群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安徽公安便民服务e网通”开展普法教育。
省民政厅:出台安徽民政系统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做好《志愿服务条例》等新出台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
省司法厅: 开展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全省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清单》中司法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改革任务和《安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2017-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贯彻落实。做好《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健全完善全省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学法用法题库。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利用江淮普法行、监所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省财政厅:根据全国财政及全省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调研督导; 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会计从业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法治培训工程。将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重点内容,保证培训课时和培训质量。继续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在线测试活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广泛开展就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工群体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省环境保护厅:根据2018年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制定安徽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江淮环保世纪行”等环保重大节日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省农业委员会: 开展守法农业生产经营典型评选。利用农业地方立法的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省水利厅:围绕“七五”普法目标,制定并落实水利年度普法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安徽省水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
省林业厅:把法治教育纳入“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开展年度普法考试,组织林业依法行政培训。
省文化厅:抓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送戏进万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重点法治文化作品创作,联合出台有关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件。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省内主要媒体法治宣传情况通报。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协同相关部门制定省级主流媒体公益普法任务清单。充分利用媒体、法治宣传橱窗、门户网站、APP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省统计局:推动《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省工商局: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征集整理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工商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月1日至7日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继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以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为抓手的安全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及“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提升广大民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和行政诉讼知识培训班。举办地方立法技术培训班,宣传《立法法》。编辑出版《政府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调研。组织编辑、发行《安徽省法规规章汇编》。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大新版《学生人防知识读本》宣传力度。举办1期全省人防宣传报道骨干培训班,在“9.18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当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积极参与《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执法调研。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活动。扎实做好青少年寒假、暑假自护教育工作。加强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基层法治副校长、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督查工作。协助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
省妇女联合会:开展第十九个“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继续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 “法律七进”、 “11.25”反家暴日等主要节点和主题活动日的法治宣传教育, 在“平安家庭”创建、“五好家庭”创建、“最美家庭”评选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省编办、省经信委、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省国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体育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总工会等单位应做好年度基本任务的落实。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