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228648/201705-03690 | 信息分类: | 部门预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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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文秘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发布机构: | 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17-02-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部门预算 | |
名称: |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部门预算 |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省监狱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工作。
(三)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省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承担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批涉外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指导、管理全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厅属单位。
(十一)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学专业社团工作和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监督,拟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工作,承担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厅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省司法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省戒毒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3 |
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4 |
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5 |
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6 |
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7 |
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8 |
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 |
行政单位 |
9 |
省法律援助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10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平安安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现代教育矫治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现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护航作用, 加强现代法治宣传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加强现代司法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建设美好安徽,深入推进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和谐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136.9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36.9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136.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2009.2万元,占59.2%;教育支出7689.2万元,占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1.3万元,占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5.8万元,占4.4%;农林水支出21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841.4万元,占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3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009.2万元,占59.2%;教育支出7689.2万元,占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1.3万元,占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5.8万元,占4.4%;农林水支出21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1841.4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2009.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926.7万元,增长15.3%,增长原因主要是2016年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56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和所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的支出;“普法宣传”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等方面支出;“律师公证管理”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法律援助”预算126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其中1100万元为“法律援助”以奖代补经费,用于补助市县法律援助方面的项目支出);“司法统一考试”59.3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其他司法支出”820.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司法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事业运行(司法)”预算515.7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强制隔离戒毒)”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事务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预算2103.7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预算322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所政设施建设”预算39.7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1026.5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强制隔离戒毒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689.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35.3万元,增长12.2%,增长原因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安徽职业警官学院2017年生均拨款标准提高等。全部“高等职业教育”预算7689.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院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所属事业院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等方面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75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0.3万元,增长3.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2736.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1015.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635.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9.6万元,下降2.4%,下降原因主要是警官职业学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减少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55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所属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75.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1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16.7%,增长原因主要是戒毒场所维修维护费(原小农水经费)增加至该项目。主要用于所属行政预算单位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841.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90.4万元,增长5.2%,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410.4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3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4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5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01.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司法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41771.2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收入预算417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36.9万元,占88.9%;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4085.5万元,占9.8%;其他收入548.8万元,占1.3%。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支出预算41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1.7万元,占76.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859.5万元,占23.6%,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强制隔离戒毒、职业教育和队伍建设等司法发展改革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厅本级、省戒毒管理局、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省法律援助中心9家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7.4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各单位共有车辆1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3辆,执法执勤用车8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2.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3.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4.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xls
5.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xls
6.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xls
7.安徽省司法厅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xls